千东QIANDONG

退款条款

退款政策

适用于官网与客户中心订购的跨境网络及相关服务。订单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。

适用范围

本《退款条款》适用于您通过香港千東跨境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官网、客户中心或书面订单订购的跨境网络专线、SD-WAN、CPE 硬件及相关增值服务。具体订单另有书面约定的,以订单约定为准。

1. 一般原则

1.1 数字网络服务具有即时开通与资源预留特性。除本条款明确约定或适用法律强制规定外,已开通或已开始计费的服务费用原则上不予退还。

1.2 退款申请须由下单账户发起,并提供订单号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及必要证明材料。

1.3 退款审核通过后,款项将原路退回或按双方确认的方式退回;到账时间取决于支付渠道,通常为 3–15 个工作日。

2. 可申请退款的情形

2.1 服务尚未开通/未进入计费:自付款成功之日起 7 日内,且我们尚未完成线路开通或交付通知的,您可申请全额退款(已产生的第三方不可退费用除外)。

2.2 因我方原因无法开通:因我方原因导致约定服务无法交付,且无法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可接受替代方案的,您可申请未履行部分费用退款。

2.3 重复扣款或系统错误:经核实确属重复支付或系统计费错误的,多收部分予以退还。

3. 不予退款的情形

3.1 服务已开通或已开始计费的当月 MRC,以及已使用周期对应费用。

3.2 因您自身原因(提供错误资料、未配合验收、违规使用导致暂停/终止、主动提前终止等)产生的费用。

3.3 CPE/SD-WAN 硬件等一次性费用:设备已发货、已签收或已激活绑定的,原则上不予退款;未发货的可按审核结果退还未发生的费用。

3.4 已向第三方运营商预付且无法追回的费用。

3.5 促销、赠送、代金券抵扣部分。

4. 部分退款与折算

4.1 按月计费服务如经双方同意提前终止,未使用完整计费周期的部分,可按订单约定折算;订单未约定的,由双方协商处理。

4.2 最低用量承诺/保底期内提前终止的,可能需承担订单约定的提前终止费用。

5. 申请流程

5.1 请将退款申请发送至 qiandong88668@outlook.com,主题注明“退款申请+订单号”,并说明退款原因。

5.2 我们将在收到完整材料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。

5.3 审核通过后按约定完成退款;审核不通过的,将说明理由。

6. 其他

6.1 本条款与服务协议、订单冲突时,优先适用订单约定,其次适用本条款。

6.2 我们可能更新本条款并在官网公示,更新后继续下单或使用服务的,视为接受更新内容。

6.3 联系方式:qiandong88668@outlook.com;地址:香港油尖旺区大角咀通州街云之端1011室。